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於樣品有一係列特殊的要求,這些要求旨在確保樣品能夠在顯微鏡下得到清晰、準確的觀測結果。以下是對這些要求的詳細歸納:
一、生物樣品要求
熒光表達正常:
樣品應在熒光顯微鏡下預先觀察,以確定熒光表達是否正常,從而判斷是否有必要使用激光共聚焦顯微鏡進行進一步觀察。
蓋玻片厚度:
蓋玻片的厚度要求通常小於或等於0.17mm,以確保光線的穿透性和圖像的清晰度。
明確激發波長和發射波長:
需要明確樣品的激發波長和發射波長,以便選擇合適的激光光源和濾光片進行觀測。
掃描區域和參數:
如果需要進行三維重構,需要明確掃描區域的大小、位置和Z步進等參數,這些參數會影響測試時間和圖像的分辨率。
樣品貼壁:
樣品B須貼壁良好,不能懸浮起來。對於細胞樣品,需要在載玻片上固定好後送樣測試。
抗熒光淬滅劑:
在進行顯微成像時,樣品需要加入抗熒光淬滅劑,以防止熒光信號的減弱或消失。
二、材料樣品要求
樣品製備:
材料樣品需要提前製備好,以確保其表麵平整、無雜質,並適合激光共聚焦顯微鏡的觀察。
樣品尺寸:
樣品的尺寸沒有具體要求,但拍出來的圖像麵積應在一定範圍內(如1.11x1.8mm到5x5mm),並且顏色可調。
樣品平整性:
樣品B須平整,以確保光線的均勻照射和圖像的清晰度。不平整的樣品可能會導致圖像模糊或變形。
三、通用要求
熒光探針標記:
樣品通常需要經過熒光探針標記,以便在激光共聚焦顯微鏡下觀察到特定的結構或成分。
樣品固定:
無論是生物樣品還是材料樣品,都需要進行適當的固定處理,以確保樣品在觀察過程中不會移動或變形。
載玻片和蓋玻片質量:
載玻片和蓋玻片應選擇質量好、光潔、無雜質的材料。對於重要的實驗,需要提前檢查載玻片和蓋玻片的光學特性,確保無熒光幹擾。
封片劑選擇:
封片劑通常選擇甘油:PBS混合液(如9:1的比例),以確保樣品的穩定性和清晰度。
綜上所述,激光共聚焦顯微鏡對於樣品的要求較為嚴格,需要確保樣品的熒光表達正常、尺寸合適、平整無雜質,並經過適當的固定和標記處理。這些要求旨在提高觀測結果的準確性和可靠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