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鏡座。位於顯微鏡底部,用於支持全鏡。
2. 鏡臂。位於鏡筒後麵,通常為弓形,用於支持鏡筒和搬移顯微鏡時握持部位。
3. 鏡筒。位於顯微鏡上方,上接目鏡,下接物鏡轉換器。
4. 物鏡轉換器。位於鏡筒下方的轉盤,通常有3~4個圓孔,可裝配不同放大率的物鏡,可使每個物鏡通過鏡筒與目鏡構成一個放大係統。
5. 移動台。又名載物台、工作台或鏡台,用於放置標本。移動台上有兩個金屬壓片夾叫標本夾,用於固定玻片標本。有的載物台上裝有推片器用來移動標本,有的載物台本身可以移動。
6. 調焦裝置。為了得到清晰的圖像,必須調節物鏡與標本之間的距離,使物鏡的焦點對準標本,這一操作叫調焦。調焦通過粗準焦旋鈕和細準焦旋鈕來實現。
7. 物鏡。安裝在鏡筒下端的物鏡轉換器下方,因為它靠近被視物體,故又稱接物鏡。物鏡是決定顯微鏡性能如分辨力的*重要的構件。物鏡的作用是將標本**次放大成倒像。一台顯微鏡備有數個物鏡,每個物鏡由數片不同球麵半徑的透鏡組成。物鏡下端的透鏡口徑越小,鏡筒越長,其放大倍數越高;否則反之。物鏡有低倍物鏡和高倍物鏡,其放大倍數一般刻在物鏡的鏡筒上,例如4×、8×、10×、……、100×,分別表示4倍、8倍、10倍……、100倍。其中40-65倍叫高倍物鏡,90或100倍的稱為油浸物鏡。
8. 目鏡。安裝在鏡筒上端,因為它靠近觀察者的眼睛,又稱接目鏡。目鏡的作用是將由物鏡放大的實像進一步放大成一個起立的虛像,其作用相當於一個放大鏡。但它並不增加顯微鏡的分辨力。目鏡的視野內有一條黑線,叫做“指針”,可以指示所觀察的部位。根據需要,目鏡內也可安裝測微尺,用以測量所觀察物體的大小。一般顯微鏡備有幾個放大倍數不同的目鏡,其放大倍數刻在目鏡邊框上,如5×、10×、15×等(顯微鏡的總放大倍數=物 鏡放大倍數×目鏡放大倍數)。
9. 聚光鏡。安裝在移動台下方支架上,主要由聚光鏡和孔徑光闌組成。聚光鏡作用是會聚集光鏡的光線,增加標本的照明。孔徑光闌又稱光圈用來調節光線的強弱。在孔徑光闌下麵,通常還有一個圓形的濾光片架,可根據鏡檢需要放置濾光片。
10. 光源。通常安裝在顯微鏡的鏡座內提供光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