藥品GMP軟件係統廠家為您介紹下GMP符合性檢查什麽時候要做?一、上市前的藥品GMP符合性檢查
按照《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五十二條、《藥品注冊管理辦法》第四十七條和《藥品上市後變更管理辦法(試行)》第八條等規定組織開展。檢查項目包括:
1、新核發《藥品生產許可證》的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、藥品生產企業未通過藥品GMP符合性檢查的車間(生產線);
2、申報注冊的創新藥、改良型新藥以及生物製品等;
3、對於仿製藥等,基於風險進行上市前藥品GMP符合性檢查;
4、已通過與生產該藥品的生產條件相適應的藥品GMP符合性檢查的品種,根據風險管理原則決定是否開展上市前的藥品GMP符合性檢查。
二、變更類的藥品GMP符合性檢查
按照《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第十六條、《藥品上市後變更管理辦法(試行)》第八條和《公告》有關規定組織開展。檢查項目包括:
1、申請變更境內生產藥品的持有人和轉讓的藥品;
2、原址或者異地新建、改建、擴建車間或者生產線。
三、上市後的藥品GMP符合性檢查
按照《藥品生產監督管理辦法》第五十五條、《藥品檢查管理辦法》第四十條和《公告》有關規定組織開展。檢查項目包括:
1、受托企業涉及的車間或者生產線沒有經過藥品GMP符合性檢查;
2、換發《藥品生產許可證》,藥品GMP證書有效期屆滿後未延續或未通過藥品GMP符合性檢查的;
3、長時間停產(一般為1年及以上)需恢複生產的;
4、監督檢查綜合評定不符合GMP被暫停生產或責令停產、需恢複生產的;
5、其它被暫停生產或責令停產、需恢複生產的;
6、申請出口歐盟的原料藥;
7、根據藥品品種、劑型、管製類別等特點,結合國家藥品安全總體情況、藥品安全風險警示信息、重大藥品安全事件及其調查處理信息等,以及既往檢查、檢驗、不良反應監測、投訴舉報等情況,組織開展上市後的藥品GMP符合性檢查;
8、按照風險原則製定藥品檢查計劃,實施風險分級管理,年度檢查計劃中應當確定對一定比例的被檢查單位開展GMP符合性檢查。
CIO合規保證組織為藥品生產企業提供GMP模擬飛檢,提升企業迎檢能力,一次性通過GMP符合性檢查。